李侃如《治理中国》,
徐中约《中国近代史》,
史景迁《追寻现代中国》,
蒋廷黻《中国近代史》,
其他的,如唐德刚、费正清、黄仁宇、许倬云的著作,都不错。
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
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
对GFW的立场
我从来不为 #GFW把多数同胞屏蔽在墙内而开心,我从来不觉得 #GFW能带来任何益处,我从来不以 “#GFW把骂街的毛左挡在墙内”而沾沾自喜,无论好人坏人,他们访问互联网的自由都不应该被剥夺。
#GFW是非法的,作出决策建设这一工程的、参与建设、维护的,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,其危害之大,应该在情节上予以考虑,并且有必要推定其对于审查的目的、危害性质知情。
关于通信内容的隐私保护
关于隐私保护,我觉得哪怕政府获得个人资料也是不能接受的,除非必要的反恐、刑事调查需要,而且经过合法授权,妥善管理。
对于个人而言,邮箱、聊天记录等等是属于机密级别的,不论掉节操或者光明磊落的内容,一般都不能授权第三人进入窥视。
长期使用的帐号会牵涉很多人,这样的帐号如果授权给我处理一些事情,我会要求限时修改密码,就是说我会拒绝接受除了处理事务之外的非法权限。
我希望其他人也这样。否则我就觉得是一个不能保守秘密的透明人,就不是正常的人,需要小心说话的人。而本来,我私下沟通是毫无禁忌的。
不仅仅政治内容涉及安全,感情生活(Gmail里面的聊天内容等等)也涉及尊严。
参与政治指针
一个8000万人的组织在大陆搞不民主的政治,却禁止民众建立组织从事政治活动推动社会进步。这不公平。
有必要抛弃一个旧观念──“从事政治活动是非法的”,有组织的政治组织,比如 +黄琦 的天网,我相信Google+上的很多朋友像我一样支持他们。
个人根据情况参与政治,追求自由民主的公共利益。但个人更应该了解政治、法律常识,理解自由和各种权益。前者难度大,量力而行,后者是义务,每个人都可以或快或慢地达到目标,这是转型社会的必要一步──建立微观世界。
不因共产党宣布那些是非法的,那些就变得可怕、非法了,不因一直受限制,就心安理得地习惯于自行设限。
针对Google+上时政新闻的争论,同样不能因为中共指责那是造谣,我们就自行审查。
另外,国外似乎没有造谣的罪名,只有人身攻击、诽谤罪等等,在中国当前政治环境中,所谓的谣言常常被证明是当局试图掩盖的真相。而合理批评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天然权利。
我们应该更多地依据联合国官方网站上的《世界人权宣言》行使权利,而不是根据国内的限制合法权利的非法之法。惟一需要注意的是──保护自己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