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

关于通信内容的隐私保护

关于隐私保护,我觉得哪怕政府获得个人资料也是不能接受的,除非必要的反恐、刑事调查需要,而且经过合法授权,妥善管理。
对于个人而言,邮箱、聊天记录等等是属于机密级别的,不论掉节操或者光明磊落的内容,一般都不能授权第三人进入窥视。
长期使用的帐号会牵涉很多人,这样的帐号如果授权给我处理一些事情,我会要求限时修改密码,就是说我会拒绝接受除了处理事务之外的非法权限。
我希望其他人也这样。否则我就觉得是一个不能保守秘密的透明人,就不是正常的人,需要小心说话的人。而本来,我私下沟通是毫无禁忌的。
不仅仅政治内容涉及安全,感情生活(Gmail里面的聊天内容等等)也涉及尊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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